本报天津电(记者武少民)记者从天津市医保局获悉:市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近日印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以下简称“门特”)健康主管责任制。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43家医疗机构申报成为糖尿病门特健康主管机构,并承诺可以通过自行或与其他医疗机构协作的方式,向糖尿病门特患者提供包括病情监测、并发症筛查、治疗用药和转诊等事项在内的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务。
政策实施过程中,可由糖尿病门特患者自主选择一家健康主管机构,负责教育指导糖尿病门特患者加强自我管理,并向糖尿病门特患者提供规范化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务。该政策实施以来,天津已有近3万名糖尿病门特患者选择了自己的健康主管机构。
糖尿病门特患者选定健康主管机构后,在健康主管机构及其协作医疗机构接受糖尿病门特诊疗,报销范围将不受天津市糖尿病门特项目支付范围限定。由健康主管机构及其协作医疗机构根据糖尿病门特患者病情实际情况,从天津市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选择适宜医药服务项目,制定糖尿病及并发症的规范化诊疗用药方案,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均按糖尿病门特待遇标准予以报销。
2024-11-08
2023-12-11
2023-08-29
2023-08-15
2023-06-15
2023-06-14
2023-06-06
2023-06-01
2023-05-29
2023-05-15
2024-11-21
2024-11-21
2024-11-21
2024-11-21
2024-11-21
2024-11-21
2024-11-20
2024-11-20
2024-11-20
2024-11-19
大众健康网 版权所有 @ 2022-2032 客服QQ:183929907
电脑版请访问:http://www.dzjk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