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疫情防控积极性,加固加强外防输入防线,经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以下简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东昌府区实行入聊返聊人员主动报备奖励、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入聊返聊人员主动报备奖励制度
(一)奖励范围
1.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
2.近7天内途经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的人员;
3.解除隔离后返聊的入境人员;
4.近期有外出旅居史的涉疫风险人员。
(二)奖励办法
凡奖励范围内人员,提前3天主动报备的,在东昌府区隔离期间,隔离费用免费。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给予5000元奖励。
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制度
(一)举报范围
1.从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入(返)聊,且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人员;
2.近7天内途经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后入(返)聊,且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人员;
3.入境人员解除隔离后未满十天入(返)聊,且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人员;
4.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未严格执行管控措施,私自外出活动的人员;
5.不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
6.假冒他人信息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
7.不按规定张贴“场所码”、“场所码”查验不严格的单位、酒店和场所;
8.其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如发现上述情况,广大群众可报告至各属地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被举报对象是个人的,应详细说明被举报对象姓名、身份、现详细居住地址及违规事实;被举报对象是单位、酒店或场所的,应详细说明其名称、地址及违规事实。
(三)奖励办法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风险研判,一次性给予举报人200—1000元的奖励。同一线索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被举报人被采取行政处罚的,一次性奖励首位举报人2000元;被举报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一次性奖励首位举报人5000元。
三、有关说明
(一)主动报备方式、举报电话可通过“聊城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二)各级疫情防控办公室要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举报工作,必须如实详细记录举报信息,并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要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
(三)负有排查管控工作职责的人员,从机关工作人员处获取信息的人员,采取盗窃、欺诈或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取违规行为证据的人员,家人或亲属主动报备旅居史的人员,不视为举报人。
(四)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主动报备奖金、举报奖励资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主动报备人、被举报人所在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予以支付。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东昌府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所有。
附件:各乡镇(街道)举报电话统计表
东昌府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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